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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名稱:關于鼓勵政府投資工程建設項目減免投標保證金(試行)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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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鼓勵政府投資工程建設項目減免投標保證金(試行)的公告
為進一步優(yōu)化招標投標領域營商環(huán)境,降低招標投標市場主體特別是中小微企業(yè)交易成本,保障各方主體合法權益,完善全市交通領域內由政府投資建設依法必須公開招標的工程建設等項目減免投標保證金制度,進一步降低招標投標交易成本,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適用范圍
饒河縣交通領城內由政府投資建設依法必須公開招標的工程建設等項目。
二、適用主體
(一)上一年度被省級行業(yè)主管部門列為省級重點培育企業(yè)或近三年內無招投標領域違規(guī)記錄且信用良好的企業(yè),企業(yè)和企業(yè)法定代表人在“中國執(zhí)行信息公開網”“中國裁判文書網”“信用中國”等信用監(jiān)管平合上無不良信用記錄。
(二)上一年度被黑龍江省交通運輸廳或被交通運輸部認定為A級(包含A級)以上的信用評價等級的投標人提出投標申請。
三、應用方式
(一)自2024年1月1日起,鼓勵饒河縣交通領域政府投資建設依法必須公開招標的工程建設項目,收取投標保證金不得超過招標項目估算價格的0.5%收取且不能高于四十萬元。
(二)在需收取投標保證金的情況下,鼓勵以電子保函的形式替代現金形式,招標人不得拒收投標人以保險、保函等非現金形式提交的保證金。各投標人根據自身需求,在黑龍江省公共資源交易平臺自主選擇銀行、保險機構開具電子保函。
本通知自2024年1月1日起執(zhí)行,試行期一年。國家、省另有規(guī)定的,從其規(guī)定。
2024年3月22日